为促进优良校风及学风建设,推动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111号),现组织开展吉林大学2023年度十佳研究生评选及表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人数
2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10人)。各培养单位博士生和硕士生至多各推荐1人,且博士生和硕士生名额不得互相占用。
二、基本条件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基础学制内的研究生,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7.当前学历期间,原则上曾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和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各一次;
8.当前学历期间,原则上获得过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或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
三、评选原则
十佳研究生的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研究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择优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培养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单位内选拔、公示,择优推荐十佳博士研究生和十佳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各1名。
2.资格审查。研究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培养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评审答辩。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评审,由主管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十佳博士研究生和十佳硕士研究生获奖人选。
4.名单公示。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表彰奖励。
五、表彰奖励
学校对十佳研究生事迹在校内外广泛宣传,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获奖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六、时间安排
截止2023年5月17日11:00(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相关材料发送至jichuyanban701@163.com(邮件名“姓名+十佳研究生”),纸质版交到402办公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11:00。
1、《十佳研究生审批表》重点介绍本学历期间本人学习课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团队合作、获奖和科研等方面综合情况,命名为姓名-审批表。
2、将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首页、3-4张参会照片或工作照片(附图片说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50M),命名为姓名-佐证材料。
联系人: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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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