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110号)的规定,现将吉林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保证质量,择优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刻苦学习,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7.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二)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生优先:
1.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者。
2.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3.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
4.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电子版:
1、《2023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pdf版,需申请人、导师及学系主任签字,可以电子签。命名为“学号-姓名-优秀毕业审批表”。
2、《2023优秀毕业生申请一览表》(附件2),命名为“学号-姓名-优秀毕业生一览表”
3、相关证明材料PDF版。
以上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学号-姓名-优秀毕业材料发送到jichuyanban701@163.com。
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5月8日11:00前送到402办公室。
(二)申报截止时间:
接收电子版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1:00(以邮箱接收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注:请申请人务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荣誉称号管理—荣誉称号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栏进行申报。仅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未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无效。
五、奖励办法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二)《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二)已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如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联系人: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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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