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及导师:
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3号)的要求,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相关精神,同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评审细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4日。
如对本细则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综合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丁老师 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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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0日